澎湃新闻记者 熊强
云南普洱思茅区一辆后压缩式垃圾车的填装器发生故障,将站在垃圾车后箱和填装器中间清理垃圾的辅助工谭某某挤压致死。澎湃新闻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已决定给予涉事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处5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故位置示意图
调查报告指出,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到位,思茅街道对辖区内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法规执行刚性不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长期未被纠正,监管部门未有效执法,导致安全法规执行衰减。建议这两家单位向思茅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据介绍,普洱市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由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及普洱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将思茅城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卸载,由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将垃圾焚烧发电。
4月28日16时许,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司机石某某、辅助工谭某某,驾驶后压缩式垃圾车到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卸载中心卸垃圾。作业中谭某某进入车后箱与填装器间清理残余垃圾时,填装器突然下降,他未发觉且没有离开,被夹在车后箱和盖板中间。过了一会,石某某发现后抬升填装器,谭某某倒地。众人施救并拨打120,16时34分救护车到场,确认谭某某已无生命体征。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后压缩式垃圾车的填装器发生偶发性故障,导致本应停住的填装器缓慢下降;垃圾车辅助工谭某某在进行清理残余垃圾时,违反后压缩式垃圾车的填装器下面禁止站人的规定,站在垃圾车后箱和填装器中间清理垃圾,导致缓慢下降的填装器将其挤压致死。
调查报告指出,此次事故教训深刻,暴露出多种问题: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全落空,未落实全员责任制,无明确岗位责任与考核标准,未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设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缺乏对应安全能力,未开展有效培训致从业人员不懂基本操作规程,对故障风险无预判;思茅区综合执法局监管不到位,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思茅街道属地管理有漏洞,对相关公司监督不足,未发现监控问题,监管协同缺失。同时,法规执行刚性不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长期未被纠正,监管部门未有效执法,导致安全法规执行衰减。
因此,调查组已建议对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了解到,调查组在2025年5月7日对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台账资料时,检查出多条安全隐患问题。调查组在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调取事故监控时发现,监控时间出现多次时间错误。
本期编辑 邢潭
作者: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