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3岁的邓女士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昏迷,因为无近亲属,一度陷入无人监护的困境,引发网友关注。后邓女士经抢救无效去世,她留下的600多万元遗产又将如何处置?
日前,上海市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并当庭判决: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
法院判决居委会为邓女士指定监护人
出生于1972年的邓女士离异未再婚,因为动迁尚未购房,租住在徐汇区百色路一个小区内。她的父亲2025年刚去世,母亲早在2014年便已离世。今年2月,邓女士突发脑梗,由于邓女士是独身一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过世,无配偶、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在医院救治时面临无人签字的困局。
徐汇法院知悉此事后,第一时间与街镇、居委和公证等部门进行沟通,指导相关部门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为邓女士托底。独身人士在既没有法定监护人,又没有意定监护人时,可以由民政部门或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这就叫“公职监护”。
3月4日,徐汇区华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对邓女士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3月6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明确邓女士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徐汇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系邓女士的临时监护人。拿到临时监护人公证书后,居委会马上指定专人负责邓女士的救治事宜:及时与医院对接沟通救治方案,聘请护工照料其生活,并且对救治中的每一笔开支都做了详细记录。
然而,即便有了临时监护人的公证书,后续办理相关事宜仍面临不少阻碍,例如查询银行账户、补缴社保等,且临时监护人跟医院沟通落实协议签字时,同样会遇到阻碍。为了彻底解决监护权责问题,保障邓女士的合法权益,印象旭辉居委会正式向法院提交了成为“指定监护人”的申请。
3月11日,徐汇法院作出判决:正式指定印象旭辉居委会为邓女士的指定监护人,为其后续救治、照料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民政局将依法处理邓女士遗产债务等问题
然而,3月19日凌晨,邓女士终因抢救无效去世。华泾镇司法所、居委会、公证处共同清点了邓女士的遗物,未发现她生前留下遗嘱。她账户里留下了近6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对于该笔财产的身后处置,她也未留下遗言。因此,印象旭辉居委会作为利害关系人,再次向徐汇法院申请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徐汇法院于3月24日立案后,依法采用了特别程序进行审理。3月31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留意到,这是一个不需要律师的简易法庭。申请人为印象旭辉居委会,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印象旭辉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是徐汇区民政局,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是徐汇区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
法庭上,居委会出示了户籍摘抄、调查报告等证据,证明邓女士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法院当庭宣判,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
徐汇法院表示,根据在案证据,邓女士去世时已无法定继承人,申请人作为邓女士的监护人,有权提起本案指定遗产管理人之申请。因邓女士生前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均位于徐汇区,申请人申请徐汇区民政局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合理有据,应予支持。
徐汇区民政局方面则表示,成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后,他们将依法依规处理邓女士的遗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