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新论】强化上海(长三角)科创策源功能
学习强国  1小时前

  

  以一体化发展强化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核心是把握区域、科技产业、创新生态层面的协同逻辑,推动科创中心走向系统性整体跃升,树立以科技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标杆。

  将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至长三角区域,是“十五五”时期我国以一体化发展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的重要战略举措。国际科创中心从以往核心城市主导的单点突破,转变为以城市群为依托的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旨在加快形成我国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战略指引,树立以科技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标杆。

  把握战略意义

  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是国际科创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孕育并发展壮大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与发展新理念。一体化发展通过打破行政壁垒,从三大维度强化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

  其一,是打造科技强国的战略支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建设科技强国本质上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既要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也要依托高能级平台统筹创新要素。以一体化发展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有利于推动创新活动从点状分散转向系统集成,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战略科技力量、高端人才队伍在更大空间尺度上优化配置,从而通过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构建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体系,为科技强国建设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

  其二,是提升全球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具有优势放大意义。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正由单一城市转向城市群创新体系竞争。国际科创中心是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决定着国家在全球创新链中的位势与科技竞争话语权。一体化发展一方面通过协同集聚效应,促进全球创新要素的高效集聚、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形成世界级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和人才高地;另一方面通过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创新成果扩散与区域能级跃升,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其三,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具有创新转化意义。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于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高效转化。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的跃升,离不开“基础研究-实验开发-产业化应用”的有效贯通。单一城市的资源禀赋,难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实现“四链”深度耦合。一体化发展能够凝聚创新合力,通过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跨区域协同,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引领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有效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理解内在逻辑

  以一体化发展强化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核心是把握区域、科技产业、创新生态层面的协同逻辑,推动科创中心走向系统性整体跃升。

  第一重逻辑是区域一体化发展。核心是以制度协同打破行政壁垒,通过空间重组,将核心城市主导的“点状增长极”,扩容提质为依托城市群的“区域创新联合体”,构建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空间发展格局,提升创新策源功能。实践中,虽然长三角地区建设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形成“1+1+N”跨区域协同机制,合肥、张江“两心共创”,建设“科创飞地”、跨省域高新区,但行政边界壁垒仍然存在,区域内创新分工有待优化,跨区域的基础研究协同机制尚未健全,科研基础设施及研发资源分散、共享不足,跨区域、跨学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同不足,前沿领域的原创性突破不多。

  第二重逻辑是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重点在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解决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如何从源头创新走向现实生产力的问题,形成从“0到1”到“1到N”的完整转化体系。近年来,虽然长三角地区实行跨区域联合攻关机制,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发挥实效,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世界级产业集群,但城市间产业仍存在同质化竞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凸显,领军型科创企业缺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原始创新向产业竞争优势转化不充分,企业需求与科研供给间的衔接机制不顺畅。

  第三重逻辑是创新生态一体化发展。国际科创中心的实质是要素高效流动、主体深度协同、网络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系统,形成“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创新共同体,为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发挥提供保障。虽然长三角地区政府已联合出台系列科创协同政策,共建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科技园区与成果转化基金,建立“跨省通办”机制,但当前协同多聚焦研发和产业端,存在高端创新人才分布不均衡、早期科技金融支撑不足、知识产权跨域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适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创新生态尚未形成。

  实现更深层次发展

  立足“十五五”关键时期,在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基础上,应以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为导向,促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新一轮发展。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增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以一体化发展强化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根本在于建强战略科技力量,夯实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基础。优化科创中心功能布局,推动城市群间形成错位协同、联动高效的策源网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凝练战略导向,推动学科间深度交叉融合,为原创性、引领性突破创造条件。落实新型举国体制,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基础研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同联动,提升有组织科研和体系化攻关能力。顺应科研范式变革趋势,以科学智能赋能战略科技力量跃升。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要以原创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成效来检验。依托区域协同一体化,聚焦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重点领域,将中心城市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长三角整体产业竞争优势。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体系,加强企业牵头组建场景驱动、任务牵引的区域创新联合体,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级。健全成果跨区域高效转化机制,完善转化基金、技术经理人、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等支撑体系;健全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试点建设科技商学院,搭建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并建设AI智能体,实现成果与需求精准对接。

  健全科技创新协同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生态。体制机制决定区域协同创新深度,创新生态建设影响区域协同效能。完善长三角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以联席会商、政策互认和联合立法等举措破解行政壁垒。推进长三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破除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障碍,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力发展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营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和包容性的开放创新生态。

  (原载于2026年4月19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