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补选王红卫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以下为公告全文: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补选王红卫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6年2月6日

公开报道显示,王红卫出生于1966年8月,天津市人,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曾任天津市高院副院长、天津市二中院院长、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等职,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此前,王红卫出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直至此次职务调整。
责任编辑:王圣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