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2点,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关于停工留薪期等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津云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庭审持续约4小时,案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3日下午6点05分,崔丽丽和丈夫一同走出八里台人民法庭。崔丽丽向津云新闻记者表示,她目前心情较为乐观。“庭审虽长,但我们的诉请、质证及辩论意见均已充分向法庭陈述。”
关于案件后续程序,崔丽丽介绍,庭后其仍需在7天内提交相关书面意见,补充完善部分细节。对于案件是否已结束,她表示仍存在不确定性。“判决下来不知道对方是否上诉,这是未知的。如果对方上诉,那我肯定是积极应诉。但我们还是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决,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尽快了结。”

针对外界质疑其“维权是为了高额赔偿”的说法,崔丽丽向津云记者作出明确回应。她表示,自己的维权诉求并非所谓“高额赔偿”,而是基于自身工资标准提出,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维权的所有诉请金额,均以我的工资为核算依据。我在公司在职期间的薪资是怎样的,维权的基础就怎样,法律也有明确的法条支撑,我们就是要以员工的实际工资来进行诉求。我不认为是高额,我认为是跟我的工资相匹配的。”
此外,对于“网络频繁发声是为了做账号”的质疑,崔丽丽也给出了回应,她表示,自己接受所有质疑,在网络上发声本质上是为了诉说自身遭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访中,崔丽丽还提到了网络上的支持带给自己力量。“昨天群采回去后,我看了几个平台的评论和私信,有很多陌生网友给我发来鼓励,这7个月的苦没有白费,我们的所有坚持都是对的。”她表示,以往来法院的路上,躯体化焦虑会让我头痛到不得不停车休息,而今天却一口气开到了法庭,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给我自己,也给到大家。”

据此前报道,2023年9月22日,时任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在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此后,崔丽丽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2024年4月2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被公司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强制开除。
崔丽丽被开除后,自行向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12月2日,津南区人社局认定其性侵所致创伤后应激障碍为工伤。涉事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8月,津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企业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论,崔丽丽由此成为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致精神工伤认定案的当事人。
2025年3月,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等各项工资待遇约113万元。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9月23日,该案开庭审理,后因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结果未出,法院裁定中止审理。2025年12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崔丽丽的精神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津云新闻记者 杨琳琳 视频 李杭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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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