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合肥一男子花90万购买彩票,未中奖后起诉彩票管理中心
橙视新闻客户端  1小时前

  一男子豪掷90万购买彩票,结果均未中奖,后将彩票店老板和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合同纠纷案。

  张某是彩票专营店经营者,并持有彩票代销证。2023年9月,何某某(化名)通过微信将要购买的彩票内容发送给张某,由张某在店内出票并拍照发送。在收到大额购彩风险告知的情况下,他多次填写大额度预约通知单,前后近一个月时间共购买彩票高达90万元,相关款项均由何某某支付至张某银行账户。

  后来,何某某认为张某作为彩票管理中心的代销人员以微信网络引导式宣传、售彩、收款、开彩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购彩合同无效,并要求张某以及彩票管理中心返还购彩款90万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彩票管理中心系代销关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张某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的纠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彩票管理中心也对张某进行培训,已经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张某在朋友圈或者微信群中宣传中奖的彩单号,是展示其他彩民中奖的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看见该内容的群体大额购买彩票,因此根据何某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张某在其购买彩票前对其存在引导或者诱导的行为。

  何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当知道购买彩票并不必然导致中奖的结果。而且,因何某某购买彩票金额较大,张某通过微信将大额购彩风险告知书和大额度预约通知单的二维码发送给何某某,何某某均在购买彩票当天扫码后填写。张某多次告知何某某理性投注,购彩需谨慎,但何某某置之不理,不应在开奖后将未中奖的彩票认定为损失。

  此外,何某某通过微信将其要投注的彩票内容发送给张某,并将购彩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张某,张某在收到购彩款后,在彩票管理中心授权的实体销售点销售并打印彩票,将购彩款转入相应账户,并不属于网络销售彩票。因此,何某某与张某之间的购彩合同并非无效合同。

  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何某某的诉请。

  法官提醒称,购买彩票虽然可能带来高额的回报,但是伴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在购买彩票时,彩民应当保持理性、谨慎的态度,切勿大额盲目购买,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彩票管理中心也应该严格落实大额购买彩票实名制,加大彩票销售的监管力度,加强彩票相关规定制度的宣传。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通讯员 时曼青)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