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检察日报》整版刊发《多一双慧眼,守望看得见的公正 安徽滁州:打造人民监督员嵌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实践样本》。
今年4月,安徽省天长市检察院在秦栏镇检察巡回工作站召开听证会,就于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查案进行听证。
2025年9月,安徽省滁州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人民监督员聘任暨初任培训。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健全检察权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人民监督员由此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检察办案的“第三只眼”。他们的作用发挥如何,不仅关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关乎司法公正和检察公信力。
1月13日,滁州市检察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依法向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案涉汤家湾附近违规倾倒固体废物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情形依法予以整改,全面清理处置现场固废,并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滁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快速响应,联合城管、公安以及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清理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40余吨,全部规范转运至垃圾焚烧厂作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