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江说法|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一定!
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  2小时前

  

  亲人走了,TA欠的钱家人就必须还?

  江苏南通陈先生因经营需要,从银行贷了27万元,每月按时还款,从来没拖欠。可一场意外他突然离世,贷款断供逾期。

  银行直接将他的妻子、女儿、父母一并告上法庭,索要本金、利息加罚息复利,合计将近30万元。

  庭审现场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

  (出镜/剪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