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杨某、吴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判处三人十一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4年3月,被告人刘某搭建资金转移通道,招揽杨某、吴某在黄石、武汉等地注册多家烟酒店,安排二人担任店铺法定代表人,开设多家银行账户,绑定门店POS机、商户收款码等,专门用于接收、转移上游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卷宗,引导侦查人员深挖关联线索。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杨某、吴某等下线主动认罪认罚。庭审现场,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银行流水、商户收款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及公诉人紧扣案件疑点的层层发问,最终刘某未继续坚持无罪说辞,其辩护律师也放弃无罪辩护,转而提出希望获得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刘某家属主动代刘某退还了5万元犯罪所得。在检察官的教育感化下,刘某彻底放下对抗心理,承认全部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陈若龙 华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