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过节喝茶要付服务费和糖果钱?店家回应:有提前公示
羊城派客户端  2小时前

  

  近日,微博@黑猫投诉 发布了“早茶店过节强制要求消费18元贺年糖果”的帖文。该帖文称消费者们被强制要求消费一份18元的贺年糖果,包含几颗糖果和几个橘子。除此之外,该店还收春节期间的服务费。羊城晚报“记者帮”找到涉事门店——江门正哥点心皇子(时代广场店),门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公示告知附加费和贺年糖果,顾客不吃贺年糖果不收费。

  “记者帮”从微博@黑猫投诉 发布的帖文信息找到发布该帖文的网友。该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布的帖文中称,“服务员也不说明加收多少,桌子上牌子也没说明,最坑的是那几颗糖和橘子要18块,而且也不会主动说明,知道过年会加收,你主动说出来还能接受,这样偷偷摸摸真的感到不舒服。”

  

  从网友发布的帖文图片中,可以看到贺年糖果中包含了一些糖果、砂糖橘、巧克力饼干等。点心纸有一栏印有“春节期间收取15%附加费”“贺年糖果18元/份”的字眼。

  

  有网友在该帖文评论,“习惯了,每年新年那几天都这样,这盘也是18(元),还有总单加收15%服务费,不给你明说的。”但有网友表示,“过年正常,而且菜单都有标明,也可以和服务员说不要啊。”

  “记者帮”从发帖网友标注的地点找到门店——江门正哥点心皇子(时代广场店)。“记者帮”致电该门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有告示,也有海报放在门店作提示,点心纸也有写,监管部门过来调查,我们也提供了相关资料。”

  “记者帮”收到门店相关负责人发来的海报、点心纸、结账单等材料。其中,有一张海报写着“注:春节期间收取15%附加费,贺年糖果18元1份。”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我们全部明码标价,如果顾客吃了(贺年糖果)是要收费,不吃是不收费的,没有强迫收费的。”该相关负责人还补充:“如果当时顾客不想要(贺年糖果)可以找服务员退。有些顾客不吃(贺年糖果),我们也退了钱。”

  

  “记者帮”查阅了相关负责人提供的结账单,其中有一份结账单在品项中写有“贺年糖果”,单价为18元。按这张结账单列出的收费品项,“记者帮”进行了核算,总价应为314元。若算上15%的服务费,总价是361.1元。其中,账单列出了一项附加费47.1元。

  

  

  节假日期间,餐饮企业能否加收服务费?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思思表示,现行法律关于商家能否加收服务费一事暂未有明确规定。当消费者与商家就服务费产生争议时,关键在于商家是否已事先清晰、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费用,商家必须做到明码标价、提前告知。

  黎思思补充:“若商家未明确告知或故意规避其告知义务,例如仅在菜单、宣传单等界面用不明显字体,故意弱化相关收费内容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当商家未事先明确、清晰告知需加收服务费、贺年糖果费等收费项目时,消费者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文、视频|记者 马思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