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之际,韶关市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护航。一直以来,韶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树牢“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两手抓”“两手硬”,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儿童友好基地”等多项荣誉。
据介绍,韶关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项目,引入并不断培育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专业力量,2023年以来,共对200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教,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推动全市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搭建心理援助工作平台,为17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和存在行为偏差或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及援助。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2023年以来,聚焦娱乐场所治理、旅宿场所治理、新业态治理等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领域,共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余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90余份;加大对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余件;加强监护监督,发出督促监护令14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30余人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118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宣传活动7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
发布会上,韶关市检察院还就助力专门学校建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综合履职亮点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韶关市检察机关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每案必查,2023年以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案件开展监督30余件,通过强制报告办理的案件占比达10%,制度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接下来,韶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聚焦重点、展现特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用法治力量和检察温度,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卜瑜 通讯员:邓素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