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8日从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获悉,交管部门新增了28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并将于2026年11月28日起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以上地址的监控对象及行为是: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

以上地址的监控对象及行为是: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增公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