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近日发布《成都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幼儿园托班独立编班可享补助,每孩每月800元。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暂未出台指导价的,乳儿班、托小班、混龄班、托大班月收费分别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65%、60%、60%。
根据普惠托育认定标准,包括公办/社会办托育机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需独立编班),机构和幼儿园都需要具备依法登记备案、质量达标、运营可持续(员工合同、社保、安全无事故)等硬性条件。幼儿园托班基本服务费可参照本园学费或上浮后报批。收费与居民收入挂钩,体现“可承受”原则。
成都对普惠托育进行运营补助,从2026年1月起,认定的托育机构或幼儿园,每名3岁以下婴幼儿每月800元(全日托)。当月在托大于等于15天补800元;10—14天补400元;小于10天不补。同时,每月补助人数不超过机构认定的普惠托位总数。新认定机构从公布次月起算。
补助资金须拨付至机构对公账户,专户管理,不得用于分红、投资、罚款、还债等。有违规收费、虐待婴幼儿、虚假考勤套取补助、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拒不整改隐患、严重失信等8类行为的,取消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格并公示。自愿退出或停办的,需提前1个月报备,完成退费或婴幼儿安置后方可计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