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租房提取额度
川观新闻客户端  1小时前

川观新闻记者 范瑞鸣

7月31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6〕5号)今日正式印发,对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租房提取额度进行调整。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969元。根据2025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城市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330元;县市新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22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相关规定的,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人在成都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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