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瞭望记者 廖振杰
8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加快提升区域创新实力,2027年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领域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服务与安全、先进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航空与燃机、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节能环保与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先进材料、生物安全与药物、现代中药、医药设备、农产品及精加工、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轻工纺织。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合作单位须是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43个高校、院所;鼓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6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等。
申报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且实际主持项目实施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为获得硕士学位。
此外,同一年度(2027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7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