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的内容于2025年11月28日起实施的,其中第二十四条对于婚假作出如下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20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5日。
因此,在成都,婚假最长总共可享受25天!

可以分段、不能分年
婚假原则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分段休。

再婚职工可以休婚假
再婚职工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但是复婚不可以哦~)

可以,但分情况。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
因此,只要在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都可以享受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2024年11月28日之前已休完婚假的,则不再补假哦。

以自然日为准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回复:婚育假期除育儿假外均为自然日。
(注意:自然日一般是指一天24小时,包括正常的工作日,和周末休息日,也包括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