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1亿元“先拨后股”专项资金池
成都日报  4小时前

  记者21日从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局获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先拨后股”先行先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拨后股”专项资金池,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第一桶金”。

  根据《办法》,其明确提出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专项资金池,突破传统管理模式,将科技计划项目与股权投资有机融合,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实施周期最长可达10年,全力破解科创项目初期“融资难”问题。

  在支持产业上,《办法》聚焦电子信息(AI与机器人、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低空经济、卫星互联网)、新能源(核技术)、医疗器械4大前沿领域,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高层次人才技术项目。

  在资金兑现模式上,《办法》通过分层设计,资金支持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在科研期(不超过3年),财政资金采取分期拨付模式——按合同约定,企业自筹资金到位50%后拨付首期50%资助,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50%。特别关注的是,企业自筹投入始终不低于财政拨款金额。

  在股权转化期(科研后2年),保留财政资金转股权利,该期限计入持股期;在持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延长的,不超过2年),前期拨款将转化为国有股权,持股机构承诺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同时赋予科研团队按“已拨资金+一年期LPR利息”优惠价,回购不超过国有股权的50%。

  不同于传统科研资助,天府新区“先拨后股”模式打破常规:在“先拨”阶段,财政资金以科研项目形式无偿拨付至企业,最高100万元(不超过总投入40%),支持技术攻关与中试熟化。在“后股”阶段,当企业获得外部股权投资或达到合同约定指标时,拨款按市场同价转为国有股权,由专业持股机构管理。

  简而言之,对于那些具有潜力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市场资本犹豫不决时,政府会先行“拨款”以支持其度过中试和产业化阶段,进而实现产品的转化。这笔资金以“科研项目资助”的名义提供,创新主体无须偿还,也不必立即提供股份。一旦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并且吸引了真正的社会资本投入,或者达到了与政府事先约定的发展目标,政府先前提供的资金将“转换”为“股份”。此时,政府的角色从“慷慨的资助者”转变为“股东合伙人”。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持股机构遵循“三不原则”——不占大股东席位、不干预企业经营、不追求超额收益,从制度上保障科研团队主导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