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入企码”主要服务哪些主体?如何操作和使用?在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陈楣作了专门介绍。
据了解,“天府入企码”主要服务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检查对象、社会公众、执法监督机构这5类主体。目前,四川已将相关操作规范与指引同步配套发放,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系统培训,以保障该系统的顺利推行与有效实施。
行政执法主体申请“天府入企码”。行政执法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前,需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进行检查登记,填写入企类型、任务来源、检查时间、批准此次检查的单位负责人姓名、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等9项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行政检查二维码。这些信息大多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自动集成。比如,省市场监管局共享了经营主体信息,司法厅共享了执法人员信息,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信息也提前录入系统。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亮码。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天府入企码”系统出示二维码,在“待检查”栏亮码,出示本次检查对应的“天府入企码”和《检查通知书》,供检查对象核验。检查结束后,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上传检查结果。
检查对象扫码核验与反馈。检查对象可通过微信扫描执法人员出示的二维码,查看或下载《检查通知书》,了解检查相关信息。检查结束后,可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查看检查结果、对现场检查进行满意度评价或投诉举报。系统中列举了一些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支持在“其他问题建议描述”中填写具体意见。这项设计是对国务院“执法回访”制度的具体落实。
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天府入企码”系统中设置了“公众投诉”入口,面向两类监督主体。一类是社会公众,虽然不是检查对象,若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登录系统进行举报;另一类是检查对象,因执法人员没有亮码或者检查对象没有扫码,未能够进入常规扫码检查流程中,也可通过该渠道投诉违法违规检查行为。
执法监督机构线上“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的高频次检查预警、投诉举报预警等预警提示和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实时监测行政检查情况,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