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夏婉琳
9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日前出台了《成都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全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监督管理。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是指在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的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多样化服务。这些设施布局在居民步行可达范围内,旨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具体包括为“一老一小”提供照护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餐饮服务,以及开展健康管理、文体活动等综合性服务。
在用地和规划方面,《管理办法》给出了强有力的支持政策,明确规定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嵌入式服务设施需求,并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老旧小区补建服务设施可适当放宽规划条件。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变更原有土地用途;对利用存量建筑改造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此举将极大地降低建设管理成本,为盘活社区存量资源、加快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对于设施如何建、建成什么样、功能如何配置等,《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细致的标准。规定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并鼓励建设功能高度复合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其面积一般不小于600平方米,且应配置不少于3种服务功能。其中养老和托育服务被列为优先和鼓励配置的功能,特别要求婴幼儿托育必须设在三层及以下,充分体现了对婴幼儿照护的安全与便利关怀。
《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创新提出了“新建配建、既有补建”的分类建设路径。对于新建居住区,明确规定须在土地出让时即提出配建要求,确保嵌入式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从源头上保障设施落地。对于既有社区,则鼓励通过“补、扩、改”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充分挖掘闲置、低效利用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部分服务功能进行调剂使用,也可利用商业楼宇、办公建筑、老旧厂房等存量非住宅空间进行改造,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为补齐服务短板开辟了新通道。
为确保设施“建得好”更能“用得好”,《管理办法》鼓励多元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提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提供低成本场地、出台运营奖励补助办法等方式,鼓励运营主体提供价格普惠、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并探索专业化机构连锁化、托管式运营,构建“街道—社区—小区”服务体系,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设施建成后闲置或服务不达标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