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4岁亲生女儿,报警谎称系意外溺水,受害者母亲称其动机是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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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9日凌晨,武汉汉阳长江边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刑事案件,男子姚某某杀害自己年仅4岁的亲生女儿小琳(化名),事后竟然虚构成溺水意外,还打电话报假警。

  其保单显示,姚某某在案发5个月前,便为女儿购买了意外险。小琳的母亲陈女士(化姓)称,他的作案动机就是杀人骗保。

  4月9日,记者了解到,姚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案件仍在侦办中。

  陈女士介绍,她和姚某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小琳出生。

  案发前,姚某某将女儿接回祖父母家。当晚,陈女士曾联络姚某某,对方在送外卖,女儿在祖父母家中。2025年11月29日早上,她再次打姚某某电话,接通者为办案民警,之后民警告知她女儿溺水身亡,而生父姚某某存重大嫌疑。

  一个晚上,她就与女儿阴阳相隔,陈女士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月后,她从律师处获悉案发经过。

  

  遇害的小琳。

  陈女士称,2025年11月28日晚,姚某某带女儿乘车前往距离住地一百八十余公里的武汉汉阳长江边。

  29日凌晨,姚某某强行将小琳头部按压至江水内,后将其抛入江中,面对孩子的求救置之不理。之后,姚某某刻意报警,编造其女儿意外溺水。小琳遗体被打捞上岸后,姚某某还假意对遗体急救,试图掩盖犯罪。

  办案民警现场排查发现多处疑点,经审讯攻坚,姚某某如实供述杀人过程。嫌疑人姚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5年11月29日被依法拘留,羁押于汉阳区看守所。

  陈女士称,对于作案动机,姚某某以女童身体有恙、生活压力过重、夫妻感情不和等作为借口。

  陈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孩子虽身体有恙,但无需专项治疗,仅是外表与正常小孩有差异。

  姚某某家属认为,姚某某作案时精神状态异常。陈女士认为,姚某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相关司法鉴定结果尚未出炉。

  

  来源:上游新闻  长沙政法频道

  编辑:胡诚

  责编:王加伟 钱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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