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昆明安居集团发布公租房、保租房遗留物品清理通告。全文如下
各公租房/保租房原承租人:
根据昆明市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你方应于《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租住的公租房/保租房腾还我公司。因你方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腾房义务,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程序收回房屋。由于你方至今尚有部分物品遗留在租赁房屋内,导致我公司房屋无法重新纳入分配。
为避免你方及我公司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现通知你方于2025年10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至昆明市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1栋管理服务大厅办理遗留物品领取手续(联系电话:0871—64602630)。逾期未到我公司办理遗留物品领取手续的,我公司将视为你方自动放弃,我公司将按照废弃物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及损失等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附件:《原承租人名单》
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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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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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安居集团
编辑:张丽青
审核:陈唯一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