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通海一男子被骗走1000桶大豆油……
昆明信息港  3小时前

  “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

  “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10月15日

  为表达感谢之情

  王先生专程将两面锦旗

  送到玉溪市通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民警手中

  

  图源:玉溪警方

  警察同志,太感谢了

  为我追回被骗的1000桶大豆油

  给你们点赞

  王先生握着民警的手不停致谢

  原来,9月28日

  王先生接到一匿名电话

  对方以订购1000桶大豆油为由

  与其达成交易

  合同金额为18万元

  当天20时

  王先生收到对方18万元转账提示

  次日4时

  便将1000桶大豆油按对方提供的地址

  通过货车发往指定地点

  

  图源:玉溪警方

  随后

  当王先生到银行取钱时

  银行工作人员称

  其卡内18万元疑似涉诈资金,暂无法取出

  王先生立即报警

  了解情况后

  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发现该批大豆油正被转运至蒙自

  并准备对外销售

  为防止涉案财物被转移、隐匿

  民警立即驱车前往

  当天13时在批发市场成功截停

  当场查获并扣押

  涉案大豆油1000

  目前

  追缴的1000桶大豆油

  已返还受害人王先生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何一起正常交易竟秒变诈骗陷阱

  让我们一起破解

  骗子伪造的虚假交易诈骗套路

  虚假交易类套路详解

  第一步

  诈骗分子发布或制造虚假购物信息,打着“一次性购买大额货物”等极具诱惑性的幌子吸引店家的注意。

  第二步

  取得店家信任后,诈骗分子声称急需购置,让店家通过货运等方式将货物一次性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交易,并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入涉案资金,一方面增加店主信任,另一方面店主也无形中成为了“电诈”工具人。

  第三步

  待店家将骗子佯装采购的货物运输出去后,诈骗分子便会就此消失,一个环环相扣的骗局实施成功。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此案件店家就险些成为“转移案款类”工具人。

  转移案款: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进入银行账户以后,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出至其他银行卡或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后存入其他银行卡的行为,简要概括为转账和取现。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警方提醒

  在日常交易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选择对公账户或第三方担保交易方式,审慎接收来源不明的大额资金。

  如发现异常情形,特别是短期内频繁进出、来源可疑的款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网络购物需谨慎,高价低价商品私下交易要当心,注意甄别所使用的购物软件、交易平台是否正规、可信。对于跳过平台私加QQ、微信、电话联系的卖家请谨慎甄别,不要轻信、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

  请通过官方渠道、正规平台寻找商机,对于网上发布或私下得知的不符合常理的订货信息,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交易或转账,切勿成为“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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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玉溪警方”微信公众号、通海警方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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