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新修订的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全体市民积极响应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
已蔚然成风
5月29日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合发布感谢信
为每一位文明守法骑行的市民点赞
在评论区
不少市民表示
佩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
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也是对家人负责










还有市民表示
这次回应“好有温度啊”


在新条例实施前后
市民看到北京不少路口
有喇叭循环播放新要求
也有交警发宣传册科普
还有媒体发布反面案例的警示

还有朋友幽默回应
“互相感谢,互相成就”
“客气啥,都老乡”
“为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必言谢”



此外
市民还提出了其他
有关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情况——
“请抓一下改装的强光灯”
“要能管住不丢头盔就好了”
“能管管逆行、闯红灯、上人行道吗”
这些建议
我们将反馈给相关部门
再次提示
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
“骑车戴头盔,
乘车戴头盔,
喝酒别骑车,
不闯灯、不逆行”
愿平安常伴君行
文明永驻心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