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最低”“销量第一”“效果惊人”,如今刷手机网购,这类夺人眼球的宣传语随处可见。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在“第一”、“TOP 1”等荣誉上玩起了文字游戏,有的甚至是为商品量身定制的“萝卜坑式”排名。那么,这些“第一”“TOP 1”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牙膏”关键词,结果显示,有四个品牌、五款产品同时宣称自己是“第一”。有的标榜“榜单NO.1”,有的自封“销量冠军”。但仔细拆解这些“第一”背后,均有着各自的限定条件,比如:
·第一款是“烟酰胺美白牙膏去黄去牙渍”这个细分分类里的热销第一;
·第二款是“12—18岁成人防蛀金榜”第一;
·第三款则是“抑菌清新口气成人金榜”第一名;
·第四款是“清新口气品牌金榜”第一;
只要把修饰词加得足够多,谁都能给自己定制一个“冠军奖杯”。这种“先射箭再画靶子”的引证方式,被监管部门称为“萝卜坑式引证”。

换句话说,这类“萝卜坑式引证”的热销榜单,就是通过多重限定词将范围缩至最小,甚至可能是为商家销售的某一款产品量身定制的。除此之外,其他同类商品均不适用。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一队队长 果述:他们挑选了一些看起来很亮眼的数据,或类似“TOP1”等绝对化表述,但将适用条件、数据、前提等关键信息藏在小字隐蔽位置中,影响了消费者判断,扰乱了市场秩序。对“萝卜坑式”证明的“TOP1”等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关于绝对化用语的禁止性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还发现,一家经营中国窑鸡的餐饮连锁企业在外卖平台页面上,赫然标注着“中国销量第一”的字样,字体醒目突出。然而,支撑这一荣誉的证据却玩起了“躲猫猫”。执法人员在页面最边缘处,经过反复放大才看清一行小字。

这行小字显示,该“第一”引用的是某咨询公司基于2023年的统计数据。在瞬息万变的外卖市场,这份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早已大打折扣。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市场监管所 陈彤:我们第一时间向商家送达了行政建议书,明确了两个核心整改要求,把“销量第一”的主宣传语和支撑它的统计范围、数据来源、统计周期等关键信息,调整成醒目的字体,让消费者一眼就能够看全所有信息;第二,如果商家拿不出充分有效的数据证明,证明“销量第一”,删除这个夸大宣传语。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自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以来,已指导约2000家市场主体纠正可能存在的宣传违规问题。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 何陆翼: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明确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近年来,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进行营销,也引发了不少消费维权案件。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 吴娇:这起案件的原告李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品牌的音箱,花费了4434元。在商品的宣传页面和商品的标题里面,都标注这款商品是具有360智能穹顶功能的,但是当消费者收到商品之后,发现这个功能的设置是灰色的,没有办法打开。

在涉案商品的网页宣传页面,记者注意到,在商品主图、标题、和详情页多处显著位置,商家均用大字标注有“360智能穹顶声场”字样,下拉页面很久后在下方不起眼位置有一行小字显示:“搭配可选购的后环绕音箱,实现360SSM功能”。也就是说,要想实现商家宣称的360智能穹顶声场效果,消费者需再额外花钱买两个后环绕音箱。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 吴娇:商家采用大字宣传、小字提醒的方式销售商品,这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与其预期不符,进而产生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权益的损害。这也与市场经营中的诚信原则相违背。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定,商家未尽到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信息的义务,最终判决:撤销合同,商家退还李先生货款4434元,并承担退货运费。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注意到:涉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投诉量正快速增长。2024年为2726件,而到了2025年,这一数字激增至5272件,环比增长93.4%。其中,电商平台、旅游平台和金融产品领域涉诉问题较为突出。
专家强调,互联网广告涉及主体多元、产业链条长,平台企业应当切实强化内容审核与日常巡查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监督处处长 唐可昕:压实互联网平台、户外广告运营单位、广告设计制作单位以及市场调研服务机构的责任,督促各方在广告发布、设计、数据支撑等环节,主动摒弃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呈现方式,提升广告信息的透明度与合规性。

针对短视频领域存在的内容来源不明、真实性存疑、信息混淆等突出问题,中央网信办近日部署推进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工作,明确平台必须提供六类标准化标注选项,包括:“虚构演绎内容”“AI生成内容”“营销推广信息”“转载内容”“个人观点陈述”“无需标注”。

从隐蔽的“微缩文字”条款,到定制化的“第一”荣誉认证,再到高度仿真的“数字分身”技术,互联网广告违规手段正伴随技术进步持续演变。在算法日益精准的当下,坚守事实真相、维护市场秩序显得尤为重要。必须明确,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守门人”,既要享受技术红利,更要履行治理责任。唯有构建超前于技术发展的监管体系,才能使互联网广告回归其信息服务本质,真正实现便民利民的价值追求。
编辑:杜亚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