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7月11日,欧盟就“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出台十年发表声明,称各方应尊重并履行“裁决”,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自由与权利,特别是航行和飞越自由。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是南海问题当事方。欧方声明罔顾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和客观事实,有悖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
中方已经多次阐明,“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我们也不会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是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重要共识。中国始终致力于同东盟国家加快推进磋商,争取早日达成“准则”,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所谓“裁决”与“准则”毫无关系。
编辑:刘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