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县人民法院干部职务的决定
(2025年8月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学宽的提请,经审议,任命:
李富建为平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兆霞的平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5年8月4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学宽辞去平阴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学宽辞去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5年8月4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富建为平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5年8月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审议,决定:李富建为平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5年8月4日
编辑: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