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伟,目无法纪,指使他人打探案情
北京青年报-政知见  11小时前

7月5日,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原局长(兼)李洪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洪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目无法纪,指使他人打探案情;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人事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显示,李洪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洪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李洪伟,男,1970年3月出生,山东诸城人。

李洪伟曾任天津市委组织部宣教科技干部处处长,天津市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天津市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市公务员局局长(兼)。

今年1月,李洪伟接受审查调查。

编辑:柏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