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8月13日消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公安局原二级巡视员于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于涛 资料图
经查,于涛身为公安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培植个人势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设立私人会所宴请他人;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助选,违规为本人、亲属及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送钱款;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为亲属提供的旅游安排;
擅权妄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
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擅权滥权,大肆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徇私枉法;
生活腐化堕落,贪图享乐,沉溺奢靡生活;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962年6月出生的于涛是哈尔滨人,曾任道外区工商局科员,后来进入公安系统任职,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等职。
2004年7月,于涛开始担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局长,2009年5月起,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2011年任哈尔滨公安局副局长。此后于涛又任哈尔滨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
2024年7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原二级巡视员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警方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哈尔滨市于涛、张绪霞、于波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据津云报道,知情人介绍,其中的于涛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在哈尔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
来源:综合“清风龙江”公众号、鸡西公安、政知见
编辑:孙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