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 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北省委委员、荆州市委原副书记、荆州市政府原市长周志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志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志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志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荆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湖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