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珍:我感到深深的自责
政事儿微信公号  昨天 11:16

安徽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消息,10月23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望江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望江县政府副县长王某某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5年,王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拨付、招生指标、项目争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99.63万元(其中352.58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等展开辩论,王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悔罪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通过今天的庭审,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恶劣影响,感到深深的自责,对不起组织队伍的培养和厚爱。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最后陈述阶段,王某某深刻忏悔,表示愿意痛改前非,争取好好表现,早日回归社会。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王某某为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珍珍。

今年3月10日消息,王珍珍被查;8月1日消息,王珍珍被“双开”。

王珍珍(资料图)

经查,王珍珍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车辆服务、旅游活动安排;财迷心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和借款;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拨付、招生指标、项目争取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珍珍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王珍珍曾任望江县监察局副局长,望江县工业园区副主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等职。

2014年1月,王珍珍任望江县副县长,2022年1月任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孙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