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黄晓明在其微博账号上发文表示道歉。
博文中说,昨日正值假期,他和儿子趁着春光户外骑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却在网友的提示下才知道,他忽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对此他深感愧疚。作为父亲,他本该以身作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与遵守法规放在首位。
黄晓明表示,他已经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但还在假期,工作人员建议节后过来,所以会在上班时间再到相关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和批评教育,并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提醒。

此前,黄晓明本想晒父子骑行有多温馨,结果评论区变成普法现场。

据@极光新闻,4月4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发布照片,IP地址显示在上海。照片中,他本人骑着共享单车,9岁的儿子则骑着普通儿童自行车,在人行道前击掌、合影。


不过,网友对此纷纷提醒道,“温馨是真的,但9岁娃不能骑车上路也是真的”。“快停下,违法了”。类似留言并非找茬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须年满12周岁。
目前,黄晓明个人微博账号已看不到该博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综合长安街知事、新浪微博
综合编辑:郑楚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