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遭民警逼迫签下千万元调解协议后又被抓”当事人申请国赔近18万元,检方已受理
新黄河  7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刘钊  

“错误羁押我8个多月,现在我的国家赔偿申请终于被检察院受理,我挺欣慰,感觉看到希望了。”6月21日,河南郑州商人陈嵩告诉记者,他已于6月20日晚收到来自河南开封杞县人民检察院的短信通知,通知内容为其“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已转第五检察部办理”。

2025年4月23日,新黄河以《商人称遭民警逼迫签下1200万元调解协议,被羁押8个月后检方不予起诉》为题独家报道该案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据新黄河此前报道,因为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河南郑州商人陈嵩被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以其涉嫌诈骗罪为由,于2023年3月向杞县公安局报案。同年4月,杞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同年8月,上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再次报案。据陈嵩所说,此后在时任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威胁”下,他被迫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赔付对方1200万元。而就在签完该协议两天后,杞县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书,陈嵩于2024年4月3日被刑拘。后经杞县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在案相关司法文书显示,陈嵩一案经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陈嵩涉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移送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2月7日,杞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日,陈嵩从杞县看守所被释放,前后被羁押8个月之久。此后陈嵩就《调解协议》一事诉至法院,2025年3月7日,杞县法院一审判决上述《调解协议》无效。

“从2024年4月3日被刑拘到12月7日被释放,前后一共羁押我8个多月,之后我会考虑申请国家赔偿。”2025年4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嵩曾表示。6月21日,陈嵩告诉记者,针对自己被错误羁押8个多月一事,此前他已向杞县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事项包括:申请杞县检察院依法支付侵犯其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金118880元;申请杞县检察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申请杞县检察院支付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9440元。“昨天晚上(6月20日)收到检察院受理的短信,我很欣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编辑:刘玉红  校对:王菲  剪辑:张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