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警方集中发布郑某某等人被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新黄河  2025年08月06日

新黄河记者:李震  

8月5日,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发布多人被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市民如有异议,可致电警方,联系电话:18553185895。

据了解,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在办理郑某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9478310015139509)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郑某某的5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在办理杨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15340300808062773)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杨某的1352.38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在办理林某仪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16607600011241155)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林某仪的9475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在办理王某宏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17850400004587579)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王某宏的1556.69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在办理马某飞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2623120003074819)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马某飞的10896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