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海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平安上大”发布《关于上海大学电动自行车限制入校的告知书》,其中表示,经研究决定,该校将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实施分级管理政策,自2025年7月起执行。具体如下:
1. 自2025年7月始,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新进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其他师生员工通过毕业、离职、退休、车辆报废等方式逐步消化存量;学校将对现有电动自行车进行实名登记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安全检查及违规行为整治。
2. 确因身体、学习、工作等特殊需求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保卫处审批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校园服务保障类电动自行车由主管单位统一申请备案;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入校。
3. 请勿接收校内师生员工转让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与车主身份绑定,转让使用系违规行为。车主因毕业、离职或其他原因身份关系不在校内的,其名下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同时失效,未办理退牌车辆、已办理退牌但未带离学校的车辆,均作为废旧无主车辆统一进行清理。
同时,上海大学也将推出配套措施。交通出行方式补充方面:学校将增加共享单车投放量,满足师生员工校内通行需求,倡导校园共享单车或步行方式通行。安全检查方面:联合消防、公安部门定期开展违规电动自行车清理行动,严肃处理违规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入学教育、安全讲座等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2025年5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规〔2025〕4号),提出“控总量、限增量、管存量”的工作思路和“依法依规、禁限结合、规范使用”的原则,实现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有效控制、校园安全环境和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员工安全感明显提升的目标。
其中,《指导意见》第五条提出,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一校一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电动自行车是否准入校园或校区。
而对电动自行车准入的校园或校区,《指导意见》第六条提出,要根据空间条件、师生员工数量、环境建设规划等因素,科学核定各校园或校区电动自行车最大承载量,明确充(换)电区域、停车区域、通行规则等事项,并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
此外,对电动自行车准入的校园或校区,要实行电动自行车“一人一车一证”实名登记备案和通行准入管理,并设定有效期限。高校要及时处理校内无证电动自行车。
编辑:曹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