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高速被指收费期满后仍收费,市民申请信息公开被拒,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告上法庭
新黄河  5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城北高速)起于成都市青龙场立交桥,在白鹤林与成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成绵高速)相接,全长15.15公里,是一条市域内高速公路。

2024年9月,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城北高速在收费期满后仍收费。当月,蜀道集团、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复称,成绵高速公路收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4日,目前收费尚未到期。

然而,成都市民胡磊经过查找后发现,网上并未有相关收费延期的具体消息,于是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公开城北高速收费延长的批复信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答复称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之后,胡磊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也维持了不予公开的决定。

2025年3月17日,胡磊提起行政诉讼,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胡磊称,他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公开相关文件批复,是认为作为成都市民有权知道批复的具体内容,也为了弄清为什么这条路在收费权到期之后会延期收费。同时他想了解,在今年9月份延期收费期满之后,是否会继续收费?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2025年7月2日,该行政诉讼案在成都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城北高速收费站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摄

网友称城北高速在收费期满后延期收费

2024年9月,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称,城北高速收费期限应从“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为何收费期满后仍在收费?此前8月,也有网民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询问:成绵高速、城北高速收费期限已在2024年6月19日、6月30日先后到期,其收费权是否已经延期,如未延期,是否应该免费?同月,蜀道集团、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复称,成绵高速收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4日,目前收费尚未到期,但未直接回应“收费权是否延期”的问题,网上也未有这一路段收费延期的官方消息。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2022年12月9日曾公开回应网民咨询时称,城北高速收费期限自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成绵高速收费期限自1998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此前回应,城北高速收费期限应该已于1年前截止,但仍有不少成都市民表示,城北高速目前仍在收费,并对政策透明度提出疑问。

城北高速收费站一侧的公示栏 赵桂凯摄

涉事高速:原收费日期内未达到法定收费年限

7月9日,新黄河记者在城北高速收费站看到,过往车辆频繁,收费窗口安排有工作人员进行收费。记者注意到,在收费站一侧的某小型公示栏中有关于车辆通行费的信息,其中“收费起止年限”一栏所写为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这与2022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回应相悖,但公示栏中并未公布收费截止日期改变的原因和相关批复文件。

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收费站工作人员,对方称收费还没有到期,“不是延期,是本身(收费)时间就还没到。”对于记者提出的2024年到期的说法,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

此后,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上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仍在收费,并称总体收费期限未变,因为国家近年来的免费政策,导致原定收费起止时间没有达到法定收费年限,按照规定重新核定了收费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17日,至于到期后是否继续收费,需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回应记者称,成绵高速收费期截至2025年9月4日,并称“收费日期是没有变的”。该工作人员介绍,因为近年来国家推出了系列免费政策,导致成绵高速在原收费日期内没有达到法定收费年限,所以按规定,重新核定了收费日期。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成都市民申请公开收费批复文件遭拒

2024年10月8日,成都市民胡磊发现,对于上述高速公路收费延期一事,并未有公布相关批复文件。因此,他通过四川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向该厅申请公开原《川交公路〔2005〕136号》文件。胡磊称,这是最初收费的批复文件。同时,他还要求该厅公开城北高速2024年6月30日后继续收取通行费用的批复文件,以及成绵高速(成都至绵阳段)2024年6月19日后继续收取通行费至2025年9月4日的批复文件。

胡磊说,之所以这么做,是觉得这件事跟很多车主的切身利益相关,且作为成都市民,有权知道批复的具体内容,也为了弄清为什么这条公路在收费权到期之后会延期收费?同时在今年9月份延期收费期满之后,是否会继续收费?

记者从胡磊提供的一份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看到,该答复称胡磊申请公开的“川交公路〔2005〕136号”文件不存在,其他信息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相关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已在相应收费站显著位置和该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胡磊对此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2月5日,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答复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确认违法并撤销,请求省政府依法责令重新作出答复”。

2022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回应收费问题

四川省政府维持“答复”决定,市民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其中提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于2020年开始向各地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保障收费公路车辆通行。依据上级通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3月,制发了重新确定成绵、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费截止日期的通知。

最终,人民政府维持了此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胡磊对此答复不认可,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寻求答案。

2025年3月17日,胡磊向成都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他认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法律适用错误,请求法院撤销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省交通运输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记者了解到,2025年7月2日,该案在成都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均有代理人员到庭参加庭审,原被告双方在是否公开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法院未当庭宣判。

编辑:杨子梦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