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沈阳方向车辆起火,通报:事故造成4台车辆起火,2人死亡
新黄河  3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李庆斌  

7月8日,新黄河客户端接到线索,称G1京哈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附近有车辆着火,现场浓烟滚滚。7月8日晚,新黄河记者致电葫芦岛市连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已处理完。葫芦岛高速交警部门表示,事故已处理完,交通已恢复,着火原因并不清楚。

照片显示,现场有一货车车身有明火,后方浓烟滚滚,图片标注葫芦岛市,高速公路立有塔山服务区路牌。在另一视频中,拍摄者称着火点位于G1京哈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附近,着火车辆疑为油罐车。

7月8日晚,新黄河记者致电葫芦岛市连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已处理完。葫芦岛高速交警部门表示,事故已处理完毕,交通已恢复。

7月8日晚,葫芦岛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2026年7月8日11时26分许,京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429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柴油槽罐车侧翻事故,事故共造成4台车辆起火,2人死亡(均为槽罐车司乘人员),无其他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环保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12时36分,明火全部扑灭,道路后续恢复通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郑楚翘  校对:刘恬  剪辑:王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