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刘钊
8月1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芒公路段,一辆机动车号牌登记注册地显示为湖北宜昌的“鄂E E27**”的车辆,存在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情况,此事引发关注。19日,昌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该支队多个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有结果会及时回复。

据网友所发布视频显示,涉事车辆司机手持一个类似布套状物体,一边用双手撑开一边走向车尾,随后熟练地将类似布套状物体完全嵌套在车辆号牌上。针对此事,8月19日,新黄河记者致电昌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支队多个部门目前已介入处理此事,有结果会及时回复。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9分,“法律要求机动车号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而上述司机的行为属于主观故意遮挡号牌。如果现场发现,交管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直至把号牌恢复原状。另外,针对该行为一般会处理实际驾驶人,不是必然处罚车主,能够锁定实际驾驶人的,处罚直接对驾驶人作出。”
剪辑:刘美琪 编辑:孙菲菲 校对:刘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