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据三亚市政府网站消息,《三亚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将于10月18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租赁住房制度。其中提到,保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面向社会供应的保租房,租金应当结合三亚经济发展水平、运营管理成本、市场平均租金等因素综合考量,但最高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确定租金,并保持租金稳定。确需调整的,年增幅不得高于5%。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三亚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倍的人群,在满足保租房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70%收取。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