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沁水融媒发布沁水县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文中称, 为鼓励全社会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沁水县决定在全市煤矿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有奖举报活动。
举报内容包括, 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违规转包分包、下井人员不带定位卡、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等。
发现违法行为后,举报人可通过现场举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
根据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存在隐蔽工作面的奖励200万元;监控系统造假的奖励50万元;违规转包分包的奖励50万元;下井人员不带定位卡的奖励30万元;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奖励50万元。

编辑: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