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杜林

7月17日凌晨,宋涛公开实名举报越疆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刘培超,称公司创业板申报材料没有完整披露双方之间的合伙份额争议。消息传出后,越疆科技港股当日收跌12.84%,盘中跌幅一度超过14%。
宋涛自称越疆科技联合创始人、原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招股书显示,他目前是越疆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被公司列为已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
招股书称,宋涛离职后应退回22.455%的越疆合伙财产份额。宋涛公布的另一份文件却显示,越疆合伙曾规划将其份额增至69.7373%。
越疆科技公开电话接线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举报内容不实,但未具体说明文件及印章是否真实。新黄河联系宋涛核实,截至发稿对方暂未回复。
招股书称应退回22.455%份额,法院未认定最终归属
深圳市越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疆合伙”)是越疆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该平台持有越疆科技2.8639%的股份,刘培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股书显示,刘培超持有越疆合伙53.067%的财产份额,宋涛持有22.455%。公司称,宋涛于2021年3月离职后,没有按约定退回所持份额。越疆科技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宋涛将这部分份额转让给刘培超。
双方对22.455%份额的性质各执一词。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称,宋涛通过越疆合伙参加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按照越疆科技的主张,员工离职后,应将所持平台份额交回。
宋涛则主张,自己没有签署公司所称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他认为,相关份额属于创业合伙人股权,不是员工激励股权。
越疆科技于2023年11月起诉。宋涛认为,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仲裁,不应由法院审理。南山区法院随后驳回越疆科技的起诉,公司上诉和申请再审也没有获得支持。
这场官司最终停在管辖权问题上。法院没有审理22.455%份额究竟属于员工激励还是创业合伙人权益,也没有认定份额最终归谁。
诉讼结束后,越疆科技没有另行申请仲裁。招股书据此称,双方目前没有未决诉讼或仲裁。发行人律师同时表示,双方今后仍可能围绕相关份额发生争议。
发行人律师认为,无论宋涛是否退回这部分份额,刘培超仍能支配越疆合伙所持越疆科技股份的表决权。相关争议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举报材料称曾规划增至69.7373%,后续变更未见落地
宋涛此次公布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的文件。文件盖章主体为“深圳市越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律师披露的资料显示,这是越疆合伙此前使用的名称,后来更名为深圳市越疆咨询合伙企业。
举报材料中的表格显示,宋涛原持有越疆合伙22.455%的财产份额。按照表中方案,其份额拟增加至69.7373%,两者相差47.2823个百分点。
招股书披露的现有结构没有体现这项调整。截至上会稿签署日,宋涛持有的份额仍为22.455%,刘培超持有53.067%。
按举报材料中的表格核算,宋涛拟增加的份额,加上另一名自然人拟获得的份额,与刘培超拟减少的份额一致。举报文章所称的47.2823个百分点,在方案中有对应的调整来源,但没有反映在现有合伙人结构中。
这份文件将相关安排称为“规划方案”,没有写明变更已经完成。文件还称,后续将联系相关人员签署工商变更材料。
文件同时提示,即使办理工商变更,也不代表相关合伙份额及间接持有的越疆科技股权不存在争议。
目前尚无法确认,该方案是否得到相关合伙人同意,是否附有生效条件,也无法确认后续是否签署过转让或退伙文件。
新黄河查阅越疆科技招股书及发行人律师法律意见书,暂未发现对这份规划文件及69.7373%份额安排的专门说明。
47.2823%是越疆合伙内部的财产份额,并非越疆科技47.2823%的股份。按照越疆合伙持有越疆科技2.8639%的比例计算,两种份额安排的差额约对应越疆科技1.3541%的股份。
公司称举报内容不实,上会安排暂未调整
7月17日,新黄河致电越疆科技公开电话。接线人员将宋涛称为公司前员工,并称相关内容属于单方面不实说法,投资者应以公司公告为准。
接线人员还表示,公司将通过法律合规渠道,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对于是否会报警或提起诉讼,对方未作明确说明。
对于越疆合伙是否出具过上述文件、文件上的印章是否真实,以及公司是否认可69.7373%的规划份额,对方也没有具体回答。
宋涛公布的页面截图显示,他已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交材料,页面生成了服务单号。但截图没有显示“已受理”或“核查中”等状态,无法据此判断举报是否进入实质核查程序。

深交所7月15日公告,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7月22日审议越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截至发稿,相关安排未见调整。
越疆科技于2024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此次拟募集12亿元登陆创业板。2023年至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03亿元、9536.46万元和8353.62万元。
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亿元至3.3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9000万元至1.2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编辑:吕冰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