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刘瑾阳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立案三个多月后,9月4日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97.SZ,以下简称“ST证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证通和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拟罚款金额合计1070万元。
ST证通是一家业务涉及IDC及云计算、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9月4日晚,公司同步发文称,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2015年,ST证通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
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ST证通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万元,虚增利润507.74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2万元,虚增利润84万元。
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ST证通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8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公司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1月29日,ST证通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曾胜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许忠慈、张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黄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070万元。
其中,曾胜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许忠慈时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兼任广州云硕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州云硕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黄毅时任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有效履职、采取措施完善广州云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二人未勤勉尽责,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涛时任广州云硕总经理或董事,负责广州云硕经营管理,组织策划了案涉财务造假行为;周军时任广州云硕财务总监,参与实施了案涉财务造假行为。二人虽未担任证通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编辑:曹梦佳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