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杜林
7月2日,老牌上市药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000952.SZ)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该公司子公司在2022年财报中存在收入确认违规行为,导致多期财务数据虚增。广济药业及其相关高管面临总计310万元的行政处罚,也引发市场对公司内部管理的关注。
老牌药企的信披“硬伤”
广济药业成立于1969年,总部位于湖北省武穴市,并于1999年11月12日在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作为一家以生物医药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原料、制剂、保健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领先的维生素B2(核黄素)生产商之一。
这家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在信息披露上栽了跟头。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调查结果,广济药业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医药”)在2022年1月至9月开展的经销业务中,未能正确识别自身在交易中的角色。济康医药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并未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其身份实为代理人,本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但济康医药却错误地采用了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直接导致广济药业在2022年多期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的虚增。
具体来看,这一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广济药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多计营业收入人民币45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5.49%;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人民币1.3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6.68%;而第三季度报告则多计营业收入人民币1.3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0.49%。直至2023年4月,广济药业才发布公告对2022年多期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这种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漏洞。
两名高管分别被罚款80万元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湖北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对广济药业及两名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决定包括,对广济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此外,对时任董事长阮澍(代行总经理职权)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80万元罚款,理由是其未对涉案经销业务给予充分关注,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同时,对时任财务总监兼济康医药董事长胡明峰也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80万元罚款,他在参与财报编制过程中,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同样被认定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前,广济药业的业绩已显现压力。根据财报数据,2024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同比减少13.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2.95亿元,亏损进一步扩大。进入2025年,一季度业绩虽有改善,但仍未扭亏。2025年1月至3月,广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同比减少17.58%;归母净利润为-3626.62万元,尽管亏损额同比有所收窄,但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在股价表现方面,广济药业今年以来整体呈现震荡走势。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为6.42元/股,总市值约22.46亿元。从年初至今,股价曾一度下探至5.25元,随后逐步回升。近期有所反弹,并在6月中旬后出现小幅上涨,最高达到6.69元,但此次行政处罚,给投资者信心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
广济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预计此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广济药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承诺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广济药业称此次事件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信息披露违规对投资者信心和公司市场形象带来一定冲击。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底蕴的生物医药企业,广济药业未来如何通过实际行动重建投资者信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编辑:刘梅梅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