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规定被罚400万元 | 大鱼财经
新黄河  昨天 11:02

新黄河记者:张博  

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该行两名高管——时任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分别被罚款8万元,两人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银行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是由当地政府主导重组五家地方金融机构设立的陕西省属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75.77亿元。截至2024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5117.52亿元,较上年增长7.44%;但盈利能力有所下滑,净利润同比下降7.47%至20.28亿元。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微升至1.83%,拨备覆盖率下降20.9个百分点至168.36%。

值得关注的是,长安银行在2024年年报中透露,已建成互联网贷款管理系统,推动相关业务发展。但年报数据显示,该行贷款类投诉占比高达58.63%,其中通过第三方渠道办理业务引发的投诉占40.77%。

编辑:曹梦佳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