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财务造假案再追责:信永中和被罚没1246万元,两名会计师各罚5万元 | 大鱼财经
新黄河  9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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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联创股份财务造假相关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日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44.91万元,并处以801.8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46.72万元。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近日,山东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信永中和曾为联创股份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相关并购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相关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监管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多个业务项目的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雷同,销售结算清单与采购结算清单仅价格存在差异。此外,还存在子公司毛利率异常、上下游客户与供应商域名重合等疑点,但信永中和未充分核查相关业务的商业实质,也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购销合同内容雷同、毛利率异常,审计未进一步核查

山东证监局披露的审计问题中,多项异常直接涉及上海鏊投的营业收入真实性。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鏊投多个业务项目的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雷同,销售结算清单与采购结算清单内容也高度相似,仅价格存在差异。

面对上述情况,信永中和未充分怀疑相关销售业务是否具有真实商业实质,仅针对其中一个项目向内部人员进行询问,对其他存在类似异常的项目未实施针对性审计程序。

此外,上海鏊投子公司霍尔果斯鏊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其他主要子公司,但信永中和未充分核查其人员配备、设备规模是否能够支撑相应营业收入,也未对不同子公司之间同类业务的毛利率差异进一步调查。

审计人员在访谈中还发现,下游客户与上游供应商存在域名重合的异常情况,但后续询问仍沿用标准化访谈问卷,未就这一问题设计针对性问题。

除上述异常外,信永中和在审计上海鏊投应收账款时,未核对部分函证的收件地址、回函地址,部分函证还缺少回函快递单据或现场跟函记录。

监管部门还发现,上海鏊投被收购时存在业绩承诺及管理层业绩补偿安排,但信永中和在风险评估中,却认定不存在管理层因满足第三方预期而承受过度压力等舞弊风险因素,与客观情况不符。

此外,信永中和在接受相关审计委托前未按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对上海鏊投2016年财务报表也未执行控制测试程序。

联创股份2018年虚增营收5.82亿元,原董事长曾被市场禁入

此次受到处罚的审计业务,与联创股份此前被查实的财务造假事件有关。

根据山东证监局2025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联创股份于2017年10月完成对上海鏊投50.10%股权的收购,并于当年11月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8年12月,公司又完成剩余49.90%股权收购,上海鏊投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然而,这家被收购公司的部分经营业绩存在造假。

监管部门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联创股份收购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上海鏊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3.56亿元、利润总额1.77亿元。

上海鏊投并表后,联创股份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565.14万元;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82亿元、利润总额2.35亿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6.17%。

2025年,山东证监局已就该案对联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联创股份时任董事长李洪国被罚款30万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进一步涉及为上述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

山东证监局认定,信永中和在联创股份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收购交易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涉案审计报告的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路某、唐某东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受到警告及5万元罚款处罚。

处罚决定书还提到,信永中和在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后认错认罚,对本案违法事实无异议。

编辑:孙菲菲 杨宗帅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