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焜染
7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为全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划定技术标准,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一矿一策”实施方案,推动破损山体精准复绿。
导则明确适用范围聚焦已消除地质安全隐患、边坡稳定的历史遗留露天采场,涵盖岩质采石坑、渣土堆积坡、挖损地三类主要损毁地块。治理将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等原则,推行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优先选用乡土植物,依靠乔、灌、藤、草合理搭配,打造稳定可持续的植被群落。
针对不同矿山立地条件,导则分类提出修复路径。岩质采石坑可通过废渣土回填续坡,断崖底部栽植乔木、攀缘植物遮挡裸岩,高陡边坡结合实际选用垂直绿化、挂网喷播或自然恢复方式;渣土堆积坡优先开展坡面整理,坡度原则控制在25°以内,坡长较长区域修建平台、鱼鳞坑稳固坡面;开采形成的挖损地,依据积水情况差异化打造林地、园地、坑塘蓄水池等形态。
在实操技术层面,导则细化土壤重构、整地、苗木栽植、后期管护全流程标准。充分利用采矿剥离表土、废渣重构土层,区分林地、草地、园地明确最低覆土厚度;规范穴状整地、鱼鳞坑整地规格,要求选用优质乡土苗木,划定乔木、灌木合理种植密度,推荐每年3—5月、9—11月开展栽植工作。
植物选用实行分类指引,分别梳理石灰岩矿山、花岗岩矿山适宜乡土树种清单,侧柏、黑松、黄连木、荆条、爬山虎等纳入推荐名录,条件适宜区域可配套栽植核桃、板栗等经济树种;常年积水区域搭配芦苇、香蒲、菖蒲等水生植物。
导则同时划定管护硬性指标,矿山植被管护周期不少于3年,养护期满植被保存率不得低于85%。要求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矿山实际参照执行,依靠标准化技术指引,避免盲目复绿,提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持续消除山体“生态伤疤”。

编辑:吕冰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