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梅寒


“免费领养一只猫,却背上几千元的网贷。”
“小猫离家出走了,我每个月还得还钱。”
“只是打开支付宝看了一眼合同,就被自动扣款2000多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黄河接到多起关于宠物领养的投诉,投诉矛头直指一种披着“爱心”外衣的新型消费陷阱,业内称之为“猫贷”。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打着“免费领养”“爱心领养”旗号的商家,实际上是在利用消费者的善意,诱导其签订分期付款合同,最终让“爱心”变成一笔难以摆脱的债务。
猫咪走后,债还在
来自广东的李超(化名)怎么也没想到,一条短视频广告会让他陷入债务纠纷。
2025年11月,彼时李超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家名为“猫之源”的宠物店推广,评论区里“免费送猫”的信息吸引了他。在根据对方指引添加微信后,对方以“防止被虐猫人士领养”为由,要求他签订一份合同。
“当时在支付宝上签的,说是每个月288元买猫粮,签24个月。”近日,李超告诉新黄河记者,一只品种为银渐层的猫寄过来后只养了两个月就走失了,但贷款还得接着还。为了终止合同,他被告知需要一次性支付3000元违约金。“我问过律师,说合同是合法的,没办法,只能认了。”




李超的遭遇并非孤例。江西的万丽(化名)向记者反映,她刚满18岁的妹妹去年同样在网上看到领养广告,点击商家发送的支付宝链接查看合同后,并未签字就退出了。然而两个月后,她的银行卡开始自动扣款,每个月扣款588元,共计7056元,至今已被扣除2940元,而万丽妹妹并未收到猫咪。当她联系商家要求解约时,对方却要求再支付1500元违约金。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输入“免费领养”关键字,涉973条投诉,关于“猫贷”的投诉则为339条。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诉者均表示,他们均被宠物店宣称的猫咪免费领养所吸引,而后签订领养协议后,发现每月需支付固定金额,周期长达12至24个月,总费用往往是猫咪市场售价的2至3倍。如若想解约则需要支付不同数额的违约金,也有甚者因此被诉至法庭。
从社交平台引流,封闭渠道高价购物
近日,记者以一名毕业不久、无养猫经验、有领养品种猫意愿的新手身份,通过社交平台对接多家主打“爱心领养”的宠物机构。
3月10日,在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融创茂三楼柏喵领养馆内,记者看到蓝金、德文、布偶等多个品种的猫被安置在玻璃橱窗内。据工作人员介绍,店内目前约有八九个品牌的宠物猫可供选择,其中最便宜的领养月付为198元。
“领养就不用花钱买猫了,你只需要每月给它花生活费就行。”面对顾客“商家赚什么钱”的疑问,工作人员称,这是一种类似“办饭卡”的模式,商家通过与品牌方合作获取返利,“猫咪本身一分钱不挣,主要盈利方式就是代理销售各个品牌的猫咪用品,通过与品牌方合作,在店内销售猫粮、猫砂等,领养人需要每月在店内储值,并购买产品,品牌方会根据销售情况给返利。”
工作人员强调,这种模式对三方都有益:猫咪生活更有保障,顾客初期经济压力小,商家通过走量实现盈利。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商家将缴费渠道限定在自己开发的线上商城内,用户每月支付的费用被兑换成专属积分,只能在这个封闭渠道内购买宠物用品。而这些商品的售价普遍高于主流电商平台。例如,店内标价178元的猫粮,在主流电商平台同款售价为108元;同款消毒湿巾,店内三袋标价39.9元,平台六袋售价为13.2元。
此外,一些线上领养馆的合同还规定,消费者不仅没有自主比价权,还必须在一年内完成积分兑换,超期未使用的额度将被商家以公益捐赠名义清零。

猫死债不消,差评罚1万元
3月10日,记者以领养意向明确为由,从“柏喵领养馆”获取了一份完整的《用户宠物认养协议》。协议中明确写道,即便猫咪出现走失、意外死亡、非正常灭失,领养人也需继续履行合同中的月度付费条款。这便是消费者所说的“猫死贷不消”。除此之外,若因个人原因退养或猫咪死亡,已支付费用一概不退,还需补齐猫咪市场价与已付费用的差价,领养人还需按协议约定的市场价50%,从该商户处重新购买一只同品种宠物,另一家线上领养馆的协议则规定,若猫咪走失或死亡,并额外赔付合同约定的宠物用品订购总价30%的违约金。
协议还规定,一旦签约,即便猫咪尚未发货,用户也无权解除合同,提前解约同样需支付约3000元违约金。逾期支付,每天按3元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则需一次性支付3000元。
此外,协议还设置了严苛的言论限制条款,明确禁止用户在任何网络平台发布关于协议的负面评价,否则需向商家支付1万元的商誉损害赔偿金,并承担商家全部维权费用。若产生纠纷,诉讼管辖权被限定在商家所在地人民法院,极大抬高了异地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如此,“免费领养”变成了一笔被强制绑定、难以脱身的长期分期债务,不少用户最终落得猫财两空,甚至因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

商家“金蝉脱壳”,消费者维权艰难
近日,记者发现“猫之源”的宠物店已在相关平台被封号。名为“济南市高新区牧阳宠物店”的注册地已变成一照相馆。据天眼查显示,该店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成为被告。此外,记者多次拨打“柏喵领养馆”总店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类公司的操作模式往往是:一旦投诉过多,就注销原公司,换个地方重新开店。消费者若要维权,需证明新旧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这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困难重重。
针对“猫贷”是否合法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山东融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顺分析指出,所谓的“免费领养”往往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名为领养,实为买卖”的合同关系。如果商家利用“献爱心”的名义诱导消费,这不仅涉及民事纠纷,还可能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刘顺律师指出,所谓《领养协议》若包含分期购买高价猫粮、支付押金等对价,法律上通常认定为买卖合同。商家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宠物系“问题猫”,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其中商家口头承诺免费,合同却隐藏分期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撤销合同。猫粮价格远超市场价且强制捆绑销售,消费者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而协议中“宠物死亡仍需还款”“所有权归商家”等条款不合理,司法实践中极易被认定无效。

编辑:孙菲菲 实习生:郝一铭 刘轩羽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