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年度管理属性,聚焦支持当年度建设攻坚的项目,推动形成更多即期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
按照项目所属领域划分,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分为重点产业类、基础设施类、社会民生类三个类别。
重点产业类主要是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产业方向)、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轻工纺织、数字经济等。基础设施类主要是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公路、现代化机场、水运、现代水网、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设施等。社会民生类主要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补齐短板的项目,包括市政公用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节水环保产业、教育、医养健康(事业方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根据《管理办法》,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实行按年度集中统一申报,上年度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如需结转,应按要求重新申报,原则上同一项目连续结转一般不超过3年。
项目管理和服务方面,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调度推进,各级要素保障部门按照省政府“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全面加大土地、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资金等要素资源对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比如,土地指标方面,分期分批保障用地需求,对成熟度高、合法合规项目应保尽保。支持因项目建设需要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能耗指标方面,对于纳入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的“两高”项目,在各市充分挖潜自筹后,如仍有能源消费替代指标缺口,由省级统筹依规解决。碳排放指标方面,符合要求的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可调剂使用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压减腾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用于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使用。
《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定期对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调整。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