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歌手李荣浩公开喊话单依纯强行侵权演唱《李白》一事引发热议,随后,水木年华卢庚戌、《跳楼机》原唱LBI利比、阿朵等歌手均就其原创歌曲曾被侵权而公开发声,“李荣浩打响版权维护第一枪”的词条更是一度登上热搜。舆论持续发酵之下,音乐行业的长期存在的版权规范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需要指出的是,李荣浩喊话单依纯事件中,一个核心争议在于,单依纯方曾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和李荣浩版权代理公司寻求授权,但明知被拒绝后依然进行了演唱。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述行为如何定性?法律责任又该如何界定?以及音乐演出领域又何以成为“侵权重灾区”?就上述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专注于文娱行业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识博律师。
律师:明知授权被拒仍登台演唱,或与主办方构成共同侵权
马识博律师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首先从法律定性来看:本案中单依纯团队主动向音著协、版权代理方申请《李白》演唱授权,在明确收到拒绝通知后仍坚持商业演出演唱,主观上可能涉嫌故意侵权,直接侵害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商业经营性演出不适用任何法定许可、合理豁免条款,被权利人明确拒绝后,使用行为完全丧失合法性基础,侵权要件完整成立。
“再看责任划分:第一,演出主办方是版权审核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全流程授权对接、资料核验,明知未获批仍安排曲目使用,需承担主要侵权民事责任;第二,歌手作为专业演艺从业者,具备基本版权注意义务,不能以‘主办方全权负责’免责,明知授权被拒仍登台演唱,可能与主办方构成共同侵权,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马识博进一步指出。
本次版权争议事件中,单依纯巡演的联合主办方为北京百沐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百沐娱乐”)与阔景音乐(成都)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百沐娱乐成立于2018年5月10日,注册资本3750万元(实缴1085万元),主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与摄制等业务,2024年参保人数为22人。阔景音乐(成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阔景音乐(北京)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版权代理、演出经纪及音像制品制作等。
尽管李荣浩明确公开表示,不需要赔偿。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侵权事实成立的基础上,倘若涉及赔偿又当如何?
马识博称,结合司法实践与《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法院裁判会综合多维度参考:一是作品本身知名度、商业授权市场行情;二是侵权主观过错程度,本案属于明知拒绝仍使用,过错程度显著更高;三是演出规模、场次、售票营收、传播范围;四是权利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合理开支。
“金额计算有固定顺位:优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核算;无法核算时参考侵权方违法获利;两项均无法举证时适用法定赔偿区间500元-500万元;针对恶意故意侵权行为,还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按正常许可费1至5倍加重判赔。”马识博表示。
商演翻唱是否必须通过音著协获取授权?
此次事件中,音著协扮演了关键角色。官网资料显示,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会员大会是音著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截至2025年底,音著协国内会员总数已达16132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继承人以及其他合法拥有音乐著作权的个人及团体。
通常歌手如若在演唱会翻唱,是否必须通过音著协获取授权?是否存在其他方式可以绕开权利人许可?
马识博指出,首先,商业演唱会翻唱规则:如果词曲著作已委托音著协集体管理,常规可通过音著协申领通用表演授权;但若权利人明确保留权利、拒绝授权,音著协无权单方放行。其次,权利人明确拒绝后,不存在任何合法途径绕过权利人许可。商业演出无强制许可兜底,唯一合规选择要么重新协商取得同意,要么更换曲目。
关于现场表演的收费标准,音著协官网显示,音乐会、演唱会等现场表演的收费,按以下公式计算:音乐著作权使用费 = 座位数×平均票价×4%。
而对于表演授权,音著协在官网中也提及,“无论现场表演还是机械表演,均应在使用音乐作品前的合理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办妥许可付酬手续。”
此外,李荣浩在发文中提到了其版权公司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酷亚音乐”),天眼查显示,酷亚音乐成立于2013年,企业资本总额840万新台币,实收资本额840万新台币。
对于音著协和版权代理方的权限范围,马识博表示,音著协是法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仅管理会员委托托管的版权,按统一标准批量授权,权利人可以选择加入或不加入都没问题;“而酷亚这类商业版权代理公司,是基于权利人单独委托开展专属运营,权限更精细、可单独决定单案授权或拒绝,对特定作品拥有一对一的专属管控权,优先级高于音著协通用授权。”
“行业长期存在侥幸习惯,普遍先演出后补授权”
音乐演出领域何以成为“侵权重灾区”?对此,马识博表示,“行业高发原因有三点:一是行业长期存在侥幸习惯,普遍先演出后补授权,版权前置审核流于形式;二是音乐版权权属拆分复杂,词曲、录音、表演多权利交叉,合规门槛高;三是演出审批环节未强制核验版权文件,监管源头存在漏洞。”
“最后就是司法现状问题,维权实操难点也很突出:第一举证难,侵权获利、实际损失难以精准固化取证;第二维权成本高,公证、诉讼、律师费用周期长;第三判赔普遍偏低,法定赔偿难以覆盖损失,威慑力不足;第四侵权主体多、链条长,追责分散,增加维权复杂度。”马识博进一步指出。
无疑,李荣浩喊话单依纯事件也撕开了音乐版权的乱象,暴露了行业版权管理中的漏洞。
“从专业角度看,本次争议暴露三大漏洞:曲目立项无版权前置筛查、授权沟通未闭环留存证据、艺人团队与主办方权责边界模糊。”马识博律师分析称。
而对于行业的规范,马识博也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建立演出全流程版权合规机制,授权统一化处理,曲目定稿前完成授权确认,拒绝曲目直接剔除清单;第二,固化所有沟通记录、拒信凭证,做好合规留证;第三,明确主办方、经纪公司、艺人三方版权责任划分,落实追责机制;第四,行业内统一版权审核标准,把版权合规纳入演出报批硬性材料,从制度源头减少恶意侵权行为。
多名歌手发声歌曲被侵权
李荣浩喊话单依纯侵权事件的经过源自3月29日李荣浩在微博的发文,他公开喊话单依纯在演唱会中翻唱《李白》未获授权,属于强行侵权行为。文中提到,单依纯方针对3月28日、 3月29日深圳演唱会,曾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李荣浩方版权公司征求授权在演唱会中翻唱《李白》,李荣浩方已通过邮件形式, 明确、客气地婉拒了“这个版权邀约”。
在之后的微博中,李荣浩还附上了音著协的邮件,确认其版权公司酷亚音乐没有进行授权,并就该事件质问单依纯“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
对此,3月30日凌晨,单依纯发布长文致歉称,基于对合作方专业流程的信任,演出前未进一步核实授权文件细节,之后才得知主办方实际并未签署《李白》的表演授权,但仍需为自身“未亲自核查授权文件”的监督疏忽负责,并将停止《李白》这首歌曲后续所有的演出演唱。单依纯还称,“无论实际责任方是谁,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
随后,单依纯深圳演唱会的主办方百沐娱乐也发布致歉信,并在后续公告中表示,为单依纯2026巡回演唱会武汉、郑州场次开启48小时限时自愿免责退票流程。
在单依纯及其演唱会主办方致歉后,此次事件暂且告一段落。而该事件激发了外界对于音乐行业版权乱象问题的重新认知。
而在李荣浩公开喊话单依纯之后,水木年华卢庚戌、LBI利比、阿朵等歌手均就其原创歌曲被侵权公开发声。
3月30日,卢庚戌发文称其2004年的原创歌曲《爱上你我很快乐》成为“侵权重灾区”,近几年频繁被网络达人在商业场合演唱,而从未获得任何授权。他要求相关方主动联系补上版权费用,并承诺将所有追回款项全额捐出用于乡村儿童美育教育项目。卢庚戌还提到,“水木年华出道25年,遇到的版权侵权数不胜数。”
3月31日,《跳楼机》原唱LBI利比发文控诉环球音乐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侵占其歌曲版权,并质问“如果独立音乐人连最基本的‘合法权利’都捍卫不了,我们的音乐还如何进步?”
同在31日,歌手阿朵在微博发文,透露了其所经历的版权侵权往事,称其早年已制作完成却尚未公开的歌曲,被人擅自改编并出现在大众面前,当时误以为没发表的作品不被版权保护。阿朵坦言,“我们在版权意识上确实有很多要学习的知识。当然,要学习与保护远远不止这些。”
编辑: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