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全面落实“十六字”总要求——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新华社  5小时前

“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六字”总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十六字”总要求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立场、根本目的、重要标尺、实践导向,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整体。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总要求的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将其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在学思践悟、细照笃行中干实事、求实效、创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要把党性作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时常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要树立大局观念,胸怀“国之大者”,看淡个人得失,把公心挺在前面,摒弃私心杂念,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科学决策”的重要标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科学论证,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要把脚踩在大地上,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实际情况摸清、把群众期盼摸准、把客观规律摸透,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符合民意、符合规律。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走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真抓实干”的实践导向。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1990年,在《滴水穿石的启示》一文中,习近平同志这样写道:“我们需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而不需要新官上任只烧三把火希图侥幸成功的投机心理。”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广大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要坚持干字当头,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落实好“十六字”总要求,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