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何出台通知?如何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0日进行了解读。
问: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不断显现,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有所改善,但部分工业品生产领域非理性竞争仍较突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在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过程中,各方面反映现行价格法律法规关于成本的规定较为原则,建议进一步明确成本核算要求。基于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调控监管、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
问:出台通知的政策目标是什么?
答:出台通知旨在夯实治理低价无序竞争的制度基础,推动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经营者依法经营,多元共治、协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提出了核算个别成本、行业平均成本的要求,但具体如何核算缺乏细化规则。出台通知旨在明确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夯实治理低价无序竞争的制度基础。
二是推动依法经营。治理低价无序竞争需要充分发挥经营者自律作用,但如何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合规经营,需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出台通知旨在为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经营者提供成本核算方面指引,推动经营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出台通知旨在加强对各地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工作的部署和指导,进而推动相关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促进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明确了成本核算的主体、内容和方式。
一是核算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核算经营者相关成本。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可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测算行业平均成本。经营者可以根据依法合规经营需要,核算自身个别成本。
二是核算内容。根据价格法以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识别低价无序竞争行为需要核算的是经营者的个别成本。为此,通知提出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考虑到部分经营者个别成本无法直接核算,通知规定可参考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
三是核算方式。通知提出,核算经营者个别成本应当以经审计或经营者提供的手续齐备的账载资料为基础,相关成本费用应与产品销售价格涵盖的内容相匹配,并考虑产能利用率对个别成本的影响。测算行业平均成本可采取普查或者抽样方式,区域成本差异大的行业可以分区域测算。
问:抓好通知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为确保通知落实到位,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监测。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密切监测相关价格、成本等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有关机构探索制定行业成本核算团体标准,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参考,进一步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适时对问题突出的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核算相关成本,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编辑:杜亚慧








